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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有待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2:50 信息时报

  崔建民

  长期以来,医院的“天书”处方和“天价”药品,一直是病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痛”,但“痛”归“痛”,却又都不得不咬着牙任医院“宰割”,拿着“天书”处方去买医院的“天价”药。所以,社会上呼吁消灭“天书”处方和“天价”药品的声音,一直十分强烈。

  还好,呼声终于有了回应,从9月起,“天书”处方将被视为违规,病人任医院“宰割”的局面,可能要有所改观。由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对关于处方的各种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除特殊药品外,任何医院不得限制患者持处方到其他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严禁医生在开处方时,字迹潦草,出现‘鬼画符’……”可以相信,这将对保证病人权益起到不小作用。应该说,这是值得每个人高兴的消息。

  但在高兴之余,我觉得,这一“办法”要想得到很好的落实,恐怕还有必要补充以下内容,否则,效果可能要打折扣。

  首先,应该允许医院收取处方费。医院药价偏高,原因多多,但医生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要知道,处方是医生智慧的体现,也应该是医生价值的体现,开一个处方,要耗费医生很大精力,病情越复杂,耗费精力越大。但这一点在目前几乎没有体现,据我所知,目前医院里来自处方的费用,实际上是没有的,挂号费目前大都偏低,在一个三甲医院,知名专家的挂号费也才十块钱。如果不允许收取处方费,如果病人开了处方之后,都拿到外面去抓药,恐怕要不了多久,大部分医院就得关门了。当然,处方费怎么收,也得合理规定,但如果不让收,显然不公平。

  另外,得明确规定,病人应当保存一联处方。目前只规定处方如何在医药机构存档,没有规定病人也要保存处方,这对病人不公平。如果因为处方问题给病人造成了不该有的伤害,病人在讨说法时就很被动:一来自己手里没有证据,二来处方在对方手里,很容易做手脚,病人有理恐怕也说不清了。

  以上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办法”的出台是个很好的开始,希望它以后能不断地被完善,为广大患者造福。(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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