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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一字之差 办学资格存异一大意家长追不回误交学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3:27 贵州都市报
“名字”虽相像“资格”却不同

  金黔在线讯 近日,有学生家长向本报投诉,因校名“一字之差”,报名后,发现学校竟未取得办学资格,家长想退费时,学校却不同意。

  据一位家长介绍,几天前,他带孩子准备去位于贵阳市半边街附近的学校报名读书,一个自称是叫“贵阳春光中学”老师的人,称春光中学是春光学校拆迁后搬到此处的。于是家长就在这所学校报了名。后来,家长才知道这两学校不是一家,家长想退学费时,可学校说退不了。

  8月26日,记者先来到位于半边街88号的贵阳春光学校,该校校长龙勇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改名,且具备小学和初中招生资格,随后,记者在相关报刊上找到了教育部门的公告,该校的确取得了办学资格,法人代表是龙勇。

  随后,记者又来到距春光学校不远处的“贵阳春光中学”,一位自称是黄校长的人称,他们学校是有办学资格的。记者当日从贵阳市教育局成教处了解到,贵阳春光中学并未取得办学资格。 作者:王剑姚东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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