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火药枪、炸药包疯狂作案 抢劫团伙主犯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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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3:2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手持火药枪、炸药包、铁棒,仅1个多月时间,就在兴仁、兴义抢劫作案达7起。8月27日,受省高院委托,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抢劫团伙主犯母鹏程、邓应江执行枪决。 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15日至9月30日,被告母鹏程、邓应江、解大阳、谢传斌、邹开伦、解奉兴6人共谋在兴仁、兴义持火药枪炸药包等凶器抢劫作案7起,抢劫钱物共计达2万余元。 其中,该团伙在兴义乌沙镇岔江村“324”国道线上对秦兴恒实施抢劫时,邓应江点燃自制的炸药包投入秦所驾车的驾驶室内发生爆炸,秦兴恒被炸抛出驾驶室致重伤,同车的秦家宽等二人被炸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母鹏程等6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 作者:尤立宪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