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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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3: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成)首例以股抵债方案昨天尘埃落定。今天,电广传媒发布公告称,在昨天召开的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实施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报告书》。“中国传媒第一股”———电广传媒成为“首个吃螃蟹者”。 8月10日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案就正式获得了国资委的批准,昨日45.67%的流通股股东的审议通过了这一方案。经证监会核准后就可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根据这一方案,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以股抵债”方式按每股单价7.15元的价格,一次性清偿公司总股数为7542.10万股、合计5.39亿元债务。本次“以股抵债”后,产业中心的持股比例将由50.31%下降到35.9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而流通股东的股份比例也由45.67%上升到58.89%。另外,此次股抵债价格为含权价格,股份核销以后,产业中心不再享有已核销股份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及其他利益,该部分利润及利益将由核销后的公司全体股东享有。 在电广传媒之后,谁会成为第二家“以股抵债”的试点公司,目前正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阿继电器、华北制药、神马实业、三九医药、沱牌曲酒等都可能实行以股抵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