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的带客纠纷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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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0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吴明京 宁波晚报讯我市规定,营运货的是禁止带客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往往禁而难止,由此带来的收费纠纷也不少。记者了解到,货的带客收费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处理。 近日,有一位姓张的先生打进公管“96520”热线,投诉某货的司机。他说他因赶时间坐了一辆货的,到达目的地时计价器是4.1公里,司机按表收费要收14元,张先生认为不合理,他说按照4.1公里来算的话,打出租车才8元,而且这条路线平时他也打过货的,那时收费也只要8元。最后,张先生按8元收费的想法落空,在公管部门调解下,张先生付了10元。 市公管处“96520”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张先生的投诉接到不少,有时候甚至有乘客和司机为了1元2元的费用前来争吵评理。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容易发生纠纷,原因主要在于拉货收费是否适用带客,乘客认为坐货的应该按坐客运出租车收费,而货的司机却认为要按货运来收费。 市公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货的是严禁客运的。但像张先生那样,司机要收张先生14元,管理部门也没办法处罚。因为司机方往往打起“擦边球”,解释说事先不知道乘客不带货,所以都按带货的标准执行。目前,管理部门只能按照两种措施进行区别对待:如果是乘客主动拦车,以调解为主,如果是货的主动揽客,将以违反管理条例进行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