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港台商人纠合走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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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24 信息时报 |
时报东莞讯 (记者尹仁祥 通讯员王创辉)2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宗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的23名被告人中,6名香港商人、4名台湾商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13年。 在此次审判的6名香港籍被告人中,年纪最大的欧阳江,现年71岁,是东莞厚街镇某皮具厂老板。其余的均为40岁。其中尹汉文、尹启良、郭明和张恩平为货柜车司机,郭燕权为香港某皮革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4名台湾人中,被告人赵振琮均53岁,为东莞某皮具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有东莞某沙发厂老板吴文龙、罗济辉和东莞某塑胶鞋材店老板林茂荣。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03年11月间,被告人欧阳江、郭燕权通过被告人吴树森、罗济辉、尹汉文等人,联系被告人邓玉球、李肖坤等人购买环球公司、富程公司、禾丰公司、大雅公司的保税进口牛皮指标,为被告人吴文龙、洪某等人伪报为上述四家公司的货物走私进口牛皮。如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李肖坤在富程公司担任报关业务员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隐瞒富程公司,将富程公司进料加工合同项下保税牛皮免税进口指标42534.88平方米先后9次私自倒卖给被告人陈伟宗。随后,陈将上述指标倒卖给欧阳江。欧利用上述指标将本应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42534.88平方米牛皮伪报为富程公司的保税货物走私进境。其中8次的货物进口后先运至欧自己经营的利群皮具厂,再通知货主派车运走。 法院查明,被告人欧阳江参与走私牛皮共计250878.88平方米和82811公斤,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8770856.30元;被告人尹汉文参与走私牛皮共计251989.88平方米和48966公斤,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8041675.57元。另外,在伪报保税货物走私进口过程中,被告人尹汉文、尹启良、郭明、张恩平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其运输的保税货物并非报关单上所记载企业的货物,仍然听从被告人欧阳江、罗济辉等人的指使,将保税货物运到报关单上所记载企业外的地点卸货,为被告人欧阳江等人的走私行为提供运输帮助。 最后,法院依照法律作出判决:被告人欧阳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被告人尹汉文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年,并处罚金1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法院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未表示上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