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货物被封116天状告工商局索赔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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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4:3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从拍卖公司买来货物,却在工商的检查中被认定为没合法来源而被封存。116天后,工商得知其来源后,将货物退还。公司认为工商百余天对货物和账册的封存已造成损失,遂告上法庭索赔6万元。这起因货物被封存状告工商局的案件日前在荔湾区法院开审。 莫名遭遇 竞拍货品竟遭封存 2001年7月,北京特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将313台进口日立牌车载电台发到广州分公司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广州市工商局发现这些货物没有合法来源而将其查获。2001年11月6日,市工商局认定其为投机倒把行为而作出没收全部货物的处罚。 2002年1月7日,市工商局委托拍卖公司对这些货物进行拍卖,广东汇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立公司)以9万元人民币竞买成功,随即准备开展销售活动。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2003年4月,市工商局荔湾分局仍然以其涉嫌销售没有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为由,扣留了该批货物。 从拍卖公司买的货物怎么突然就没有了合法来源,汇立公司随后多次持有关拍卖资料到荔湾分局讨说法,2003年8月1日,该局办理了解除封存的手续。 再起波澜 货虽要回又被罚款 货虽发还回去,但工商又以公司存在“两本账”和最近3年来“有185万元来货发票在网上找不到销售单位而当作废票”为由,而在年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万元。 货物就这样白白被封116天,汇立公司不甘心,一纸诉状将荔湾区工商分局告上法庭,索赔因封存货物和账册带来的损失6万元。同时他们又不服5万元的处罚决定,另案起诉要求法院裁定撤回。 被告辩解 拍卖证明两月后才见 在庭上,荔湾分局坚持认为他们的行政强制措施合法。理由是,2003年4月10日,他们在现场检查时,当场并没有得到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等任何一种合法证明。根据相关工商法规,他们依法当场作出封存决定。而直到2003年6月20日,汇立公司才提供出该物为他们拍卖所得的相关证明,审查后,在2003年8月1日办理了解除封存的手续,因此并没有不当,拒绝赔偿。此案近日在荔湾区法院开审,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罚案终审 先行政复议再行诉讼 而对于不服工商的5万行政处罚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认为,该行政处罚案件是属于必经复议的案件,应依法先行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后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汇立公司提交了2004年4月5日和4月6日该有“邮政章”的单据以证明其已寄出了申请材料。但法院审理认为,该两份材料都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复议请求,仅仅是一般的投诉材料,而这个材料不能必然产生申请复议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认为其已申请复议的证据不足,遂驳回了他们的起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