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可办上大学贷款 贫困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05:32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贫困生在省内上大学可以在“家门口”贷款了,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新办法,将在全省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开办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山东省籍的考生参加全国高考,并被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都可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数额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新办法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贷款学生负担。(记者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