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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液化气纳入政府指导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08:5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陈晓萍 通讯员蓝岚)广州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将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具体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这是昨天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的。

  据悉,日前广州市物价局对市交委关于将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申请作出答复,答复指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为规范广州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广州市物价局同意将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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