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建危机事件独立调查机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0: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戴洁严俨)“目前我国的危机管理机制十分薄弱,没有形成完善的应急机制,危机事件发生后不能协调处理的现象时有发生!”昨天,在苏州市科技局主办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讲座上,苏州大学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的徐勇教授认为,如何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防止突发事件演变成社会危机甚至灾难,是现代城市管理面临的重要挑战。 徐教授指出,去年“非典”的暴发流行不仅充分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体制上存在着的弊端,而且反映了国内各级政府普遍都缺乏一个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他认为,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分危机前、危机中、危机后的管理。突发事件危机前应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举行突发危机事件的社会模拟演习并让有关人员学会识别危机;而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危机管理,就需要危机管理人员寻求一些可行的办法,在危险程度比较大的紧急状态下,政府甚至可以动用一系列的危机对抗措施,将危机造成的破坏和利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而这一阶段的管理包括了人员调度的管理、紧急决策管理和媒体舆论的管理。 徐教授提出,现在很多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发生往往采取虚报、隐瞒事实的做法,不愿接受媒体监督,这种做法是非常有害的,也是非常愚昧的,如果在适当时候充分协助好媒体的报道工作,是有利于危机事件解决的;对于如何做好突发事件危机后管理,徐教授认为,突发事件的管理阶段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危机管理过程已经完结,在危机后处理阶段,组织应当立足于现实的危机问题,明确大规模的危机事件发生之后组织工作的目标取向和政策取向。 “目前国内的危机管理存在的最大缺点是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界定不十分明晰,经常出现‘重大问题属哪一级管’的不明现象,所以危机管理体系必须用法律化的方式明确政府危机处理的管辖范围!”徐教授提到,去年底重庆开县的井喷事故,就是未制定突发事件危机管理预案、协调好各方力量,结果造成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危机管理不是一项粗放的工作,而是一项精细的工作,探究危机事件诱因需要有一个独立于行政之外的司法体系和独立调查制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以公正甄别事件的诱因。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28日 第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