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特大抢劫强奸杀人盗窃团伙成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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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1:50 新华网 |
新华网合肥8月29日电(江讯)安徽淮北市一特大抢劫、强奸、杀人、盗窃团伙案近日在当地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永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某等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金。让人惋惜的是,犯罪团伙中3人作案时刚满18岁,4人不满18岁,其中1人作案时不满16岁。 长达50多页的判决书罗列了8名犯罪分子的累累罪行。被告人张永,安徽涡阳县人,1980年5月出生,文盲,1996年因盗窃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2002年7月刑满释放。张永出狱后反而变本加厉,同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大肆进行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活动。一年多的时间里,盗窃37起,盗取钱物124600余元;入户抢劫8起,抢劫钱物9000余元。在共同犯罪中,8被告人分别采取撞门入室或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到居民家中,持刀作案。 法院还查明:2003年9月的一天,张永等4人窜至淮北市一宿舍楼,其中三人在楼下望风,张永撞门进入一住户家,持刀威胁并强奸了一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