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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银行对助学贷款不得设置规模资金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17:4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9日讯记者田俊荣报道: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助学贷款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有关方面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把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中标的商业银行,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中标协议约定的贷款需求额度,保证高校贫困新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没有中标的银行,要尽职尽责,保证已经承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各商业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

  通知指出,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和其它中小金融机构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为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所需路费和食宿等费用提供生源地小额贷款支持。已经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有效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覆盖面。尚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要尽快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要积极研究通过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优惠措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生源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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