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量刑,真的能维护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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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9日23:18 红网 |
目前,法院审判一个案件,法官给犯人判刑时,在法律规定的刑期里,判多少年,都由法官自主裁量。即便在法官的后面还有合议庭之类的“智囊团”,最后当然还是由人来作出量刑决定。 但现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却改变了这一做法。据东方新报8月27日报道,他们开发了一套规范化量刑软件系统,只要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输入电脑,只需几秒钟,就可以算出被告人应判刑期。有法律专家认为,电脑量刑的新举措会在几十年的法律实践中,掀起一场非常大的革命。 用电脑来给犯人量刑,这样的新生事物可靠吗? 以一件故意伤害案为例,这个法庭的法官向人们演示了电脑量刑的过程:首先进入量刑规范化软件系统,选择“罪名”——故意伤害。接着点击“犯罪事实”,因为本案种被告人将一名被害人打致轻伤,所以接下来选择“轻伤”,这时候电脑中出现基准刑是有期徒刑6个月。你看,用电脑审判一个案件就是这么简单。以往那些需要起诉、指证、辩护、一审再审等很多繁杂的司法程序,在电脑量刑中统统省去了。这样一来,连稍有电脑知识的学生都能干的事,还要法官干什么?难怪有人要担心法官失业了。 案件审判作为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行为,其最终的判决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而在审判一个案件的过程中,对犯罪事实的认定,犯罪人员的认罪表现等,都直接影响到判决量刑的轻重。一些硬性的法律规定当然可以输入电脑“对号入坐”,用实现编制好的程序来量刑;但对于认罪伏法的态度、是否有符合宽大处理的表现等“软指标”,都需要根据每一起案件、每一名犯罪人员的实际情况,由法官反复权衡后作出判决。在这里,用一台事先设定好程序的“死”电脑来给各不相同的案件当事人量刑,怎么看怎么让也人有“削足适履”的感觉。 尽管这家法庭的领导反复表示,量刑的主体永远是法官。电脑量刑只是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借助电脑工具、提高效率而已。我不知道,他们所说需要提高效率的工作,究竟是省略相关法律程序的工作、还仅仅是省去法官翻阅法律条规的时间。如果是前者,严肃的司法程序似乎成了儿戏,可以随便省略,人们有理由担心其判决的公正与否;如果只是后者,法官的上级似乎更是值得考虑:连相关法律条文都还需要电脑“协助”的法官,还适不适合再担当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 事实上,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提高法官自身的素质,这个素质既包括政治素质,也包含业务素质——法官的审判经验——在司法界就有依据案例进行判决的作法。如果把维护司法公正的希望寄托在一台人类自己制造的电脑上,玩一些所谓高科技的“花架子”,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稿源:红网)(作者:高君波)(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