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长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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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2:28 法制晚报 |
本报综合报道 昨天新华社授权发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1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名单,批准免去丁鑫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他是中国第一个被立案审查的在位的省级检察长。稍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省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也由于涉嫌违纪被立案审查。对于丁鑫发被立案审查的原因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出面承揽工程、收受贿赂、包庇儿子违法活动、阻挠有关部门对白某(江西省离任多年的某高官的女儿)的审查等等。 亲儿子掌控商务楼 在丁任公安厅长时,他在赣江之滨与境外某企业合作,准备建江西最高的商务楼,建了四五层后,因种种原因搁置下来,成为南昌有名的“烂尾楼”。 这栋楼的产权原来一直归公安厅,但丁鑫发离任厅长之后,就神秘地成了个人所有。现着手开发这栋楼的公司———中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其老板正是丁鑫发的儿子丁×华。 干儿子偷税漏税 媒体还披露,丁的干儿子涉嫌偷税漏税。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个干儿子就是江西某房地产公司老板邹某。 据熟悉内情的当地人士说,邹某公司是全省遭投诉最多的房地产企业,它在南昌郊区开发的大城××别墅群也存在大量问题:交了首付和按揭金,却长年等不来现房。据传,邹某现已潜逃。 自己喜欢盖楼房 丁鑫发为官期间,喜欢盖房子。除了赣江之滨的那栋烂尾楼外,江西省公安厅气派的门楼,也是在丁鑫发的手里除旧换新的。 来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后,丁又盖了两栋楼,一栋是培训大楼,一栋是京东宾馆,分别坐落在检察院大门的两侧。另外,丁到检察院后,还对老办公楼进行了全新装修,“是省里办公环境最好的大楼之一”。 记者近日得知,与丁同乡的一名搞建筑、装修工程的包工头在丁事发后已迅速潜逃。 人物档案 丁鑫发,61岁,南昌县人,出生农村,18岁加入江西公安总队,1992年-2001年初,在江西省公安厅当了连续两届共10年的厅长,2001年6月,当选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属于江西政法系统公认的“重量级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