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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不要这样管我(焦点·关注行业协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5: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白天亮

  在采访行业协会的过程中,记者听到不少协会大吐苦水。这些苦水折射出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过程中遭遇到的某些困境。

  政府把协会做的事揽了过去

  一家餐饮类协会组织行业内某项比赛,赛前征得了有关部门的同意。活动开展了半年多,眼看到了最后评奖授牌的阶段,却被该部门叫停。是比赛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吗?是比赛不公平引起企业不满吗?协会反思了好久,没找到答案。让他们意外的是,没过两个月,把比赛停掉的政府部门自己搞起了类似活动,自己发通知、由自己的下属单位亲自组织。原本参赛的企业只好重新参加比赛。协会的负责人感慨:“如果政府什么都要自己做,协会的活动空间就会越来越小,协会也很难保持对企业的吸引力。”

  这样的事情并非特例。国家出台了某项冶金类资格认证制度,相关协会经过争取,共同组建了管理委员会,编辑了考试大纲。就在工作进行到关键阶段———开始对企业进行认证时,协会却收到了政府部门的通知,该部门将亲自开展认证事宜,不许协会参与。协会白忙乎一年多,投入的精力物力打了水漂,会员企业也很失望。

  政府、协会、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三大主体,有不同的分工和作用。由于政府是制定政策的一方,协会可以做什么、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往往受制于政府。协会发挥作用,固然离不开协会自身的努力,但如果政府总要包办一切,不愿意从可以由市场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的领域中退出,协会就会面临“有劲没处使”的困境。从这个角度看,协会的发展有赖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要把属于或可以由协会承担的职能,干净彻底地交给协会。政府还要充分尊重协会的地位,不能想干涉就干涉。

  有靠山的胜过没靠山的

  一家装饰类协会,多年前归原轻工局管理,发展了上百个会员,业务搞得红红火火。行业内也还有别的类似协会,归属其他政府部门。尽管业务交叉,但大家或公平竞争,或相互合作,企业对两个协会评价都不错。

  后来情况变了。原轻工局撤销,这家协会从此没有了对其业务进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另一家协会却依然可以依托其政府部门。这家协会很快发现,主管部门撤销,自己如同没了“靠山”,经常会出现两个协会不公平竞争的情形。对方协会所属政府部门出台规定,涉及行业内企业的资质审批,并把这项权力直接授予其下属协会。这样,行业内所有企业的资质审批都必须通过部委的下属协会。没了靠山的协会,不仅失去了公平竞争此项业务的机会,其会员企业也纷纷离开,投靠了另一家。“人家有靠山,我们没靠山,简直办不下去了。”这家协会的负责人大发感叹。

  协会之间有竞争,本是件平常事。可是,一旦有政府部门参与其中,竞争就往往变了味。

  政府的过多介入不仅表现在竞争方面。某个协会被会员企业指责为“二政府”,协会的负责人很为难,“并不是我们想当‘二政府’,有时候是不当也得当。”由于协会依托的政府部门经常对协会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而且掌握着协会的人事大权,部门而非会员企业便成了协会真正的服务对象。当二者要求不一致时,协会往往不能代表会员企业的利益去呼吁争取。协会也感到自己颇受束缚,但却无可奈何。

  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除了要在民政部门统一登记外,一部分协会的业务仍然由各部委直接管理。这种管理体制使这些协会很难发出与主管部门不一样的声音,无法真正为企业服务。

  大协会与小协会争利益

  车市红火,一家协会在与会员企业交流中萌生出成立二手车分会的想法,专门为做二手车生意的企业提供服务,规范并做大这个市场。

  行业协会要成立分会性质的组织,按我国现行规定,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这家协会的主管部门是国资委。行业协会又分为直管协会和代管协会。国资委直接对直管协会进行管理,再委托直管协会对代管协会进行管理。这家想办二手车分会的协会属于代管协会。因此,成立二手车分会的想法要得到国资委的批准,首先要报给直管协会,再由直管协会报给国资委。

  哪想到,建议材料送到直管协会那里,却被直管协会看上了,认为是个好点子。他们的材料被压下,直管协会自己向国资委提出类似要求。这家协会一直在等国资委的批准,等来的却是直管协会自己成立了二手车分会的消息,只好到国资委去讨说法。事后,国资委有关机构总算弄清了前因后果,但这家协会的实际损失已难以挽回。

  据介绍,分为直管协会和代管协会,一方面是考虑到政府部门不宜直接管得太多太细,委托大行业的牵头协会去管理小协会的党务、外事等方面的事情,更有利于理顺协会和政府的关系。另一方面,大协会和小协会同属一个行业,这种关系也有利于加强行业内部的联系、协调行业内的关系。于是,就有了钢铁、流通等大行业协会,这些协会又分别代管着冶金建设、物流等小协会。从制度上讲,不论怎么代管,大小协会之间都是平等的主体。但在实际过程中,代管体制造成某些直管协会与代管协会争利益,大摆“领导”架子。小协会要办展览,大协会提出要分成。其他行业的协会要同小协会谈业务,大协会却拦了下来,说“我们是他们的上级”。

  出现这种情况,不排除某些协会做法上有不妥处,但现有的直管、代管制度,是不是无形中给了大协会“压制”小协会的机会呢?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30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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