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受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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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5:3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记者叶紫报道: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事部今天联合作出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决定:授予张建国等48名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追授已故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等31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据介绍,此次评选表彰的公务员以业绩显著、事迹感人、群众和社会认可为标准,侧重考虑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排忧解难的优秀典型。 据悉,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共推荐上报个人人选74名、集体39个。来自县处级以下基层单位的公务员有41人,占全部推荐人数的55%。根据评选办法,4部门对通过初审的49名个人的主要事迹和31个集体名单,从8月21日起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和人事部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受表彰的48名个人中,司局级公务员3名,处级公务员19名,科级以下公务员26名。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8月30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