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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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1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8月29日讯(通讯员张美权陈运亚)近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将犯罪嫌疑人郑昭、郑军强、陈焕辉批准逮捕。 2004年4月,公安部二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督办“青海西宁三兰制衣有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发现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有取得汉寿县锦佳工艺品厂、天虹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的重大嫌疑。经常德市国税稽查局初步调查,发现上述汉寿县两单位确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汉寿县检察院批捕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查,犯罪嫌疑人郑鸿霖(广东人,在逃)和深圳锦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郑昭于2003年设立了有名无实的锦佳工艺品厂、天虹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均由郑昭控制。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这两个子虚乌有的单位利用从税务部门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等受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45份,合计金额2075.04万元,税额301万元。同时,这两个单位领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325份,填开219份,涉嫌虚开收购金额1820万元,申请抵扣进项税金236.7万元。案发后,汉寿县检察院仅用3天时间就对涉嫌此案的郑昭、郑军强、陈焕辉作出了批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