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七天发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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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2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桑植讯(通讯员龚美芳彭文)桑植县为保障羁押人犯不被超期羁押的合法权益,在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届满前7天,向审查起诉部门发送《羁押期限提示函》、对公安和法院相关办案部门打电话进行提醒,对审查批捕部门则在犯罪嫌疑人届满前3天给予口头警示。 为防止公、检、法各办案部门超期羁押人犯,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采取“四查四看”法,及时了解羁押动态,堵塞超期羁押漏洞:查犯罪嫌疑人拘留日期,看是否超过拘留时间,卡死拘留羁押期限;查犯罪嫌疑人逮捕日期,看有无延期、退补情况,定准侦查和补充侦查期限;查检察院公诉部门和法院受案日期,看有无退补、延期、撤诉、改变管辖等情况,定准审查起诉和审判羁押期限;查办案单位换押证日期,看侦查、审查、审判诉讼过程变化情况,定准犯罪嫌疑人法定羁押期限的变化。由于措施有力,落实到位,目前该县看守所所有羁押人犯无一超期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