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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拉动经济还是“政绩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09:35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凤冈县绥阳镇100余群众近日联名向本报反映,该镇政府近年来大搞形象工程,以搞集体建设为名义,向每个划地农户征收20元的“集镇建设费”,并以每亩400至800元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强行征用上百亩土地,然后再以每亩20多万元的高价转让出售,导致部分群众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8月24日,记者前往绥阳镇调查采访。

  村民:我们是形象工程受害者

  记者8月24日来到绥阳镇永胜村八一村民组时,村民赵朝刚家年仅15岁的儿子赵康文正在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到广东省打工。赵朝刚家共有6口人,原有2亩土地,2003年镇政府以搞集镇建设为由征去了1亩。由于剩余的土地不够耕种,加上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赵康文在今年夏天读完初一后就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

  眼下在绥阳镇,土地被征用的农户还很多,记者在村民出示的一份“绥阳镇失地农户签名单”上看到,共有180名左右村民在上面签了名字并按了鲜红的手印。村民本来耕种的土地就不多,不少人被征地后,只好到处打零工为生。永胜村二组村民熊大华告诉记者,他家原有1.9亩土地,一年可以收稻谷1000多公斤。此外,在田里养鱼,还可以收入1000多元,一家5口人维持基本温饱没问题。但自从2001年镇政府开始征地后,这一切都完全改变了:当年农历7月底,自家一亩面积的田眼看稻谷就要收获了,但镇政府要修建“十字街”,就派人将地里的稻谷拔掉后以每亩8000元的价格征去了。另外一块0.9亩的土地,竟然被以400元的价格征用。虽然在征地时自己竭力反对,但镇政府的领导说,土地是国家的,政府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农民无权反对。“被征的地全部都是良田。”熊大华说。

  就在镇政府征去土地不久,熊大华因住房拥挤,找到镇政府希望能在自己被征去的地里解决一点用于修建房屋,但政府负责人称,要地可以,按每平方米420元的价格购买。“自家耕种的土地,政府征用时每亩价格才8000元,怎么政府征过去转手就变成了20多万元了呢?”气不打一处来的熊大华满脸的悲愤。正在熊大华家原来田地里建新房的村民安斯锡向记者证实,他目前用的这块100个平方米的地是花了6万多元的价格从镇政府手里买来的,每平方米价格达400多元。

  记者了解到,绥阳镇政府征地后,利用改造“凤务公路”之机,修建了路面宽15米,两旁绿化带30米宽的“外环路”,还修建了一条“十字街”,并兴建了新的农贸市场和畜牧市场,仅畜牧市场就占地10多亩,完全是征用农民的田地修建。

  村民们还反映,1999年,镇政府因无钱搞集镇建设,就按划地人口每人20元的标准征收“集镇建设费”。记者在村民牟长林家还看到了“绥阳镇城镇建设指挥部关于一九九九年城镇建设集资费收取的通知”。

  “政府既然没有钱,就没必要超出实际能力搞什么建设,为什么要把建设成本转嫁给我们这些生活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呢?”村民对收取“集镇建设费”感到愤愤不平。

  有关部门:征地没有违规

  记者从凤冈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对绥阳镇农民所反映问题,该局曾按照省国土厅和遵义市国土局的要求派人做了专门调查,经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绥阳镇政府征地行为并不存在违规。负责调查的凤冈县国土局纪检组组长阮成亚告诉记者,绥阳镇建设用地在1997年就规划了的,并非纳入基本农田范围,共分44次征地,总数为113.54亩。其中公路用地45亩,房屋用地35.24亩,目前还有33.3亩地没有使用。当时的补偿标准是县里规定的,其中,城镇用地:田每亩8000元,土5000元1亩,公路用地的补偿标准是:田每亩800元,土400元,因为公路用地是按工业建设用地标准征用,补偿标准比较低,而8000元每亩的城镇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在当时并不算低。

  至于农民反映镇政府征地后土地价格上涨问题,阮成亚认为,目前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两级所有,国家征地后,可以出让或招标拍卖,可以允许升值,是合法的,这是盘活国有土地的一种普遍做法。他还告诉记者,为规范土地市场,今年凤冈县政府对全县土地补偿作出新的规定。记者在“凤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上看到,目前永胜村规划区内的田补偿标准为每亩18524元,土为14840元,规划区内田为16170元,土为12700元。

  绥阳镇村建所所长任中余认为,征地对农民的影响其实并不大,集镇周围的农户土地并不多,对土地的依赖性不像其它地方强,因此土地被征用对生活的影响并不大,目前全镇是有一户农户的土地全部被征完,但该农户已被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了。因为征地时是实行预征,先支付给农户征地款,在没有使用土地前允许农户继续耕种,不少农户在用地时却不配合,才导致了群众反映的拔苗等事件发生。

  在现任凤冈县建设局副局长、原绥阳镇分管土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李强看来,导致农户对绥阳镇政府强烈不满的原因是土地价格问题,从征地时每亩8000元变成每平方米几百元,农民认为政府从中赚了大量的钱。李强说,镇政府出让土地共收入140多万元,这笔钱按规定先得上交给县国土局,然后县国土局再返还给镇政府,所有的钱都用于集镇建设中去了,仅修建畜牧市场就花费了80多万元,其余的用于街道硬化、绿化了。

  李强承认,镇政府曾按全镇划地人口每人20元的标准向农民征收过“集镇建设费”,因有群众拒交,没有全部征收完,全部只收得30多万元。

  质疑:是发展经济还是“政绩工程”?

  无论是李强还是任中余,这两名曾参与征地、建设的政府官员再三重申,当初搞集镇建设的目的是拉动当地经济,解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但在上访群众眼里,这场轰轰烈烈的集镇建设自始至终完全是一个“政绩工程”。

  据悉,绥阳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乡镇,主要支柱产业是烤烟与畜牧业,年财政收入不足300万元,常住城镇居民2000余人,加上周边各村、居(委会)农户总数也才5000多人。“一个山区小镇,大搞集镇建设根本就不符合实际!”永胜村天星村民组村民苟启江认为镇政府的行为超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

  李强告诉记者,绥阳镇是遵义市规划的30个重点建设小集镇之一,也是凤冈县三大集镇之一,但长期以来街道狭窄拥挤,交通拥挤,严重制约社会经济发展,镇政府因此决定利用集镇建设加强基础设施,拉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因原来畜牧市场已老化,不适应镇畜牧业发展需要,就新征土地11亩修建了新的畜牧市场,以期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我们的建设是一步一个脚印走的,并没有超出实际能力”。李强强调说。

  任中余也认为集镇建设很有必要,他说,所有规划是经县政府批准并报县人大备案了的。镇政府是“有多大的能力就办多大的事”,并不是像群众所认为的那样超出实际能力。

  8月24日,记者在绥阳镇看到,近500米长的“十字街”旁已修建起了一些房屋,但道路还没有硬化,大量凌乱的石块铺在街面上,宽15米、约1000米长的“凤务公路”旁也只零星修建起了几栋民房。当天是赶场天,也是农民到集镇上进行交易的日子,记者在镇政府花费了80多万元修建的新畜牧市场看到,偌大的市场内,只有两头牛,还有十几头小猪以及一些鸡、鸭在里面进行交易。而在旧的畜牧市场内只剩下两栋破旧的房屋,荒芜的土地上杂草丛生。

  作者:黄诚克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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