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两级法院179名42岁以上法官进考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1:1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通讯员宿华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专项培训工作部署,近日,我市两级法院的179位42岁以上的法官走进考场,参加了由国家法官学院统一命题的期末闭卷考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审判人员专项培训计划》中明确要求,凡在2002年1月1日已年满40周岁、具有大学专科或法律(审判)专业证书,通过“专升本”取得本科学历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均须通过有组织的、系统的专项培训,接受法律本科专业理论知识教育,经考核基本达到法律本科水平后,方可取得继续任职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专项培训,或虽参加专项培训但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调离审判岗位。(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