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178起 安徽加大治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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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1:49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合肥8月30日消息(记者张宏)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今年1-6月,全省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78起,涉及乱收费违规资金475.09万元,予以党纪政纪处分49人。新学年将至,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加大查处力度,遏制教育部门乱收费的不正之风。 据统计,安徽省目前拥有各级各类学校近3万所,在校生1200余万人。2003年,全省共查出各类教育乱收费3020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322.96万元。从乱收费的表现形式看,教育部门及学校自身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如收取赞助费、建校费、课桌椅费、考试费、试卷费、补课费等;其他部门及基层政府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如向学生摊订报刊、搭售书籍、推销物品、代办保险等;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的乱摊派、乱收费等。 新学年将至,安徽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只准收取杂费、借读生的借读费、住校生的住宿费、学生在校搭膳(蒸饭)费、实施素质教育费;高中只准收取学费、择校费、住校生的住宿费,其他收费一律禁止。除代学生统一订购教材(课本)、作业本以及多媒体网络电脑教室建设项目学校开课年级收取电脑教室费外,不准统一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或教师不得在规定的项目、标准之外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举办面向在校生的各种收费的补习班、超常班、兴趣班;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向学生零星收取班费、测试费等;不得为任何部门代办面向学生的任何收费事务;不得以录取学生、改善办学条件为由,要求学生家长捐资、赞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不得收取转学费用;严禁地方政府和部门通过学校搭车收费,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推销任何物品和服务。 各地区、部门、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设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严禁对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冯晓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