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一男子强奸未遂杀害少女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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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15:18 锦州晚报 |
本报讯(辛建华 记者侯晓非)在少女的极力反抗下,黑山县一名男子的强奸恶念没能得逞,因为害怕被告发,竟将该少女残忍杀害。8月27日,该男子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现年36岁的娄玉付原是黑山县励家镇李家村的农民。去年9月2日,他应同村丁某的邀请,去帮丁家扒房子。当晚在丁家吃饭时,他发现丁某17岁的侄女小贞(化名)一人回家,就动了恶念。当晚,他酒后闯入了小贞家欲行强奸,小贞一边反抗,一边大声呼救。因为害怕小贞家回来人,他捂住小贞的嘴,将小贞拽到了她家屋后的玉米地内,再次企图强奸,但在小贞的极力反抗下,他最终也没能得逞。当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小贞因为被他长时间捂住嘴而出现了昏迷时,惟恐小贞苏醒后将他告发,就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随后,他用双手卡住小贞的脖子,直到小贞被残忍杀害。 次日上午9时许,在屋后玉米地里,其父亲发现了小贞的尸体。今年3月13日,外逃的娄玉付在吉林省长春市被警方抓获。 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娄玉付构成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其赔偿被害者家属3万元。 作者:辛建华 侯晓非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