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经济普查前期摸底 拒报虚报瞒报属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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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0:39 红网 |
红网长沙8月30日讯(记者 匡莉芳) 记者今日从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从9月1日起,湖南10多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在全省城乡开展经济普查的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此次普查掌握的信息将为湖南编制“十一五”计划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全省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将包括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建筑业普查等内容。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此次经济普查将历时3年,今后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9月1日开始的经济普查的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是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经济指标数据的前奏曲,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关键环节。普查员通过“地毯式”清查,对所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行业属性、规模等情况进行摸查清底,快速掌握普查对象的具体数目、科学分类,为全面普查准确发放普查表,开展业务培训提供依据。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据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吴明星介绍,此次经济普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难度很高,它包括了除农业生产以外的全部经济活动,全省要调查30多万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要调查200多万个工商体户,涉及全省GDP总量的80%多的范围。按照部署,普查内容不仅包括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基本情况,还要调查他们的生产经营、技术消耗、税金和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普查办法规定,此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得作为税收征管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的普查人员有责任对普查对象填报的资料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接受调查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而拒绝填报普查资料或故意虚报、瞒报,是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稿源:红网)(作者:匡莉芳)(编辑:匡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