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老师强奸猥亵6女生(独家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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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2: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南京市高淳县希望小学一名年近50岁的小学老师,利用给学生上课或补课之际,多次猥亵多名女生。甚至将一名年仅11岁的女学生诱骗到他的家里,强行将其奸污……前天,这名涉嫌强奸、猥亵女生的老师被警方带走。昨天,记者赶到高淳对这起禽兽教师祸害女生案进行了全方位的采访。 同事 这个老师平时很斯文 据知情者透露,涉案嫌疑人姓吕,系高淳县希望小学四年级二班的班主任,教音乐和数学。学校尚未开学,校园内空荡荡的。学校办公室里,几名老师正在埋头整理刚运来的教材。面对记者的突然造访,他们显得有些紧张。一提到吕老师一事,这几名老师连忙称:“听说吕老师出了一点事,具体是什么情况,不太清楚。”“吕老师强奸女生!不会吧?”一名男教师惊讶地说,“吕老师今年都快50岁的人了,平时少言寡语,又不爱凑热闹,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怎么干出这种事情。”也许是考虑到是自己的同事,他们便不再说什么了。记者提出要求见校长。一名老师称,这所小学是高淳县漆桥中心小学的分校,领导都在那里办公,他们可能知道具体情况。就在记者要离开时,发现办公室的窗台上,有一张学校师生的合影。经老师指认,记者在照片上找到了禽兽教师吕老师,从照片上看,这名中年男子显得很斯文。 学校 事发后校方并未停课 高淳县漆桥中心小学的张校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吕老师猥亵女生一事被学生告发后,学校29日下午专门开会讨论对吕老师的行为如何处理时,警方突然来到会场将吕老师带走了。张校长表示,吕老师是不是像传言中所说的涉嫌强奸女学生,最后要看警方的结论。 据张校长介绍,吕某今年49岁,原来是一名民办教师,90年代初,他在南京晓庄学院进修后,成了一名在编教师。吕先后在漆桥镇几所小学任教,前年调到高淳县希望小学任教。吕平时不抽烟不喝酒,性格非常内向,甚至可以说有些怪异。吕的业务水平非常差,学校本来准备要辞退他,后来看他音乐水平较高,加上学校师资缺乏,就让他留校教音乐了。 今年5月份,吕所带的四年级的一名女生向学校领导反映,班主任吕老师在上音乐课的时候,将班上的一名11岁女生带去办公室。几天后,这名11岁女生悄悄地告诉她,吕老师在办公室里简直是个魔鬼。该女生将11岁女同学的遭遇告诉了学校的领导,学校领导这才知道吕老师所作的丑事,立即找到吕某谈话,吕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向学校领导写了检查。当时,学校受到教学任务重的影响,对他进行教育后,并没有停吕的课,只是打算下学期让吕去做后勤工作。 学生 数名女同学被非礼 过经过一番打听,记者来到了涉案受害人小花(化名)家。年仅12岁的小花看到有陌生人来,扔下正在清洗的衣服,跑进了里屋。小花的妈妈看到女儿受到惊吓,难过地捋起衣袖,擦去了眼角的泪水,对记者说,自从出了那档子事后,小花就变得特别胆小,尤其怕和陌生人接触。在母亲的安抚下,小花才渐渐地平静下来。小花告诉记者,自己第一次被吕老师“欺负”,是在去年4月份的一个星期日的下午。那天,小花来到吕老师家补习数学,休息的时候,小花和同学跑到屋外摘竹叶玩。回屋后,吕老师批评了她一通,并把她叫到旁边的一间小屋。“我没想到,老师竟然对我做出了下流的动作”,回忆起当天的一幕,小花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流露出一股深深的惧意。小花说,吕老师一边让她“不要害怕”,一边就将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十几分钟后,吕老师才将小花放了出来。事后,吕老师恐吓小花不许乱说,否则就不让她继续念书。几个月后,就在小花已经淡忘了那段可怕的经历时,吕老师再次将“色爪”伸向了她。随后,吕老师先后3次在教室、2次在办公室对小花实施了猥亵。“这种老师,应该枪毙。”小花的母亲愤愤地说。 从小花家出来,记者在离她家不到100米远的一户人家看到了涉案的另一名受害女生、14岁的小华(化名)。小华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母亲后来带着她改嫁他人。不料,不幸很快又降临到这对母女身上,小华的新父亲不久也生病去世了,无奈的母亲只得把小花扔给了和她毫无血缘关系的爷爷奶奶,自己一个人外出打工去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值得人同情的小女孩,竟然也没有逃得出吕老师的魔爪,禽兽吕老师先后数次在学校的音乐室,将小华的衣服扒掉,对她长时间地进行猥亵。采访过程中,小姑娘硬是忍住眼角的泪水,没让它流出来。 警方 疑犯已经被刑事拘留 昨天晚上,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吕某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据知情者透露,前两天当地警方接到受害女学生家人的举报后,立即着手调查此案。8月29日下午,南京市高淳县双牌石派出所和高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来到漆桥中心小学,将涉嫌强奸、猥亵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吕某当场抓获。经查,自2003年9月至2004年6月,吕某利用担任班主任之便,以帮助整理书本、搬凳子等为借口,将12岁的女生丁某诱骗至图书馆、音乐室等隐蔽阴暗场所,采用强行搂抱、挤摸敏感部位等手段,多次对丁某进行猥亵。经过调查,2003年10月份的一天,11岁的女生张某在吕某家补习功课时,吕某将她诱骗至卧室卫生间强行奸污。审查中,犯罪嫌疑人吕某迫于警 方强大的心理攻势,初步交代,他曾先后强奸、猥亵本班女生6人。 律师 绝不让色魔有机可乘 近几年来,南京近郊的一些乡村学校,频频传出老师强奸、猥亵学生的事件,本报也报道了数起这样的案件。然而,这类恶性事件仍旧时有发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类案件有增无减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称,这主要是农村人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加上受害人碍于情面和名声,采取了忍气吞声的处理方法,这就给那些“色魔”提供了可乘之机。 南京大陆律师事务所的郝刚律师对此认为,这名禽兽老师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先后对多名小学女生进行强奸和猥亵,其卑劣的行为是可耻的。吕某以帮助学生补课为名,不过是他犯罪动机的一个借口,不能看做职务行为,应是个人行为。如果学校组织过有关师德方面的教育活动,则已经尽到了管理的职责。 另一名法律界人士认为,类似的案件在审判中,学校一般都没有被判处要负有责任,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这位人士呼吁,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应该从立法上加大对教育部门的监管力度。 目前,警方正对此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本报记者 张旭 张易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31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