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互联网基金成都判了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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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6: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此案惊动国务院、公安部,被列入全国十大传销案 本报讯(武法苟仲谋记者张学勇实习生吴帆)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十大传销案之一的“美国互联网基金”案,昨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一审宣判,杨俊和成都某高校退休教师高绍波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和罚金。 今年7月13日上午,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的高绍波和杨俊被带上法庭,高现年67岁,杨现年57岁,两人都没请律师。据介绍,两人自去年以来就在成都宣传美国某公司发行的封闭式互联网基金,声称投资该基金可获得高额回报。此后,两人采取上线发展下线的方式介绍他人购买基金,高获提成2000多美元,杨获得提成6000多美元。 去年11月3日,成都相关执法部门将正在讲授如何从事互联网基金传销活动的杨俊挡获,高绍波随后落网。因案情重大,此案不仅惊动了国务院、公安部,后来还被国家工商总局列入了“全国十大传销案”。而在审理中,二人仍辩称:“互联网基金是一种好的投资方式,鼓动他们购买是想帮他们致富。” 武侯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俊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5万元;高绍波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3万元。 新闻背景 “互联网基金”用高回报骗人 “互联网基金”是由美国世界网国际有限公司发行的一种所谓的封闭式基金,由传销人替购买者在互联网上申购,每股200美元(实际用于投资的仅30美元)。他们谎称投资后能赚大量美元,最高回报可能会超过百万美元。许多不明就里的人因此掉入陷阱。 我国对基金的发起、设立、托管、运用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任何机构未经国家职能部门审批面向投资者发售的“基金”都是非法的,境外基金更是如此。本报特别提醒,由于传销基金是通过个人私人账户转账,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而且里面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性和欺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