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婚托”以毒攻毒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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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7:36 红网 |
为了打击愈演俞烈的“婚托”骗人现象,成都市日前出台规定,严禁征婚广告出现“富翁”“靓女”之类的等模糊用语。与此同时,20位神秘“红娘监督员”接受成都市民政局聘请,专门以征婚者身份监督婚介所的规范广告用语和婚介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活动。(据8月30日《成都商报》) 尽管大家对骗人的婚托都很痛恨,但让神秘“红娘监督员”以征婚者身份活动,难免会引起轩然大波:无辜的征婚者会不会被婚介所介绍给这些监督员?这种做法是不是会伤害普通的征婚者? 这样的疑虑并非没有道理。20位受聘的监督员在成都活动,遇上无辜征婚者是难免的,毕竟,并非所有的婚介所都设有骗局。但是,我相信成都市出台这样的举措也属无奈之举:我们目前对付“婚托”根本就没有效的办法。婚介机构目前鱼龙混杂,一些婚介所与“婚托”勾结,不但骗取征婚者的婚介费,还通过虚情假意的“谈恋爱”把人搞得倾家荡产。在这种情况下,出此“狠招”“以毒攻毒”的做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婚托”现象实际上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它不仅仅骗人,还将造成许多社会问题。道德危机,是首当其冲的。为了“赚”一点钱,不良婚介老板和婚托不惜出卖良心,把他人的感情当游戏,是典型的道德沦丧。婚托的存在,对婚介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一个危机。所有不规范的行业都不可能一直存在下去。试想,把人的感情当游戏骗钱,谁还敢相信婚介?婚托骗人,却难以被法治,也容易造成人们的法律信仰危机。明知黑婚介、野婚介在骗人,却治理不了它,这种不正常现象是很不正常的。如果婚托骗人一直无法得到制裁,人们就有理由认为是我们法律的缺失。因此,即使出台重典,在一个特殊时期内实施也未尝不可。当然,这种行为也必须规范,不如,只针对有过劣迹或者新遭到投诉的婚介所,惟有如此,才能减少“滥杀无辜”。 “婚托身份难界定”是婚介管理的最大难点,想抓住婚托,让他们不敢再骗人,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抓现行”。因此,用雇佣“红娘监督员”去征婚暗访的做法,虽然属于典型的“以毒攻毒”行为,但也属于无奈之举。我们应该给予理解。(稿源:红网)(作者:叶边鱼)(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