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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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8:26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意义重大,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改革取得成效,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努力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黄菊指出,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村千家万户的金融纽带,在农村金融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支持“三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国务院作出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确定吉林、山东、江西、浙江、江苏、陕西、贵州、重庆8个省(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过一年来的努力,8省(市)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国务院在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把北京等21个省区市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这是国务院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强支农效果作出的重要决策。先期开展试点的8个省(市)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向深入。参加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省区市,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把握好改革的重点,落实好有关政策。 黄菊强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周密谋划、加强指导,参加试点工作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注意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及各个方面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改革试点和面上监督管理工作的关系,处理好深化改革和改善支农服务的关系,保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改革平稳进行。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三农”服务等问题深入探索,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农村发展实际、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成功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