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出台方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 民工欠薪有望春节前兑现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8:5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黄影霞 实习生/杨亚军)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广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在3年之内解决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2005年春节之前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拖欠工程款 今年解决三成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州市将从今年起,用3年的时间解决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其中,今年完成清欠30%,明年完成清欠60%,2006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清欠,财政性投资工程要在明年底前偿清拖欠款。 据了解,为了促进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广州市将建立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市建委、市计委等15个单位组成。清欠工作按照项目建设管理权限,按照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确保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全面落实本系统清欠工作。 拒不还款将强制执行 广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对建设项目拖欠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欠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并将“工程项目拖欠款明细表”分行业交由各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落实偿还事宜。各主管部门则按清欠工作的职责分工,组织欠款单位按项目与施工企业协商制订还款计划,并立即将所有项目的还款计划和落实政策上报广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对已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各责任单位要督促项目业主按照施工合同和还款协议偿清拖欠的工程款,对于拒不还款的项目业主,将通过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强制其在规定期限内偿清拖欠的工程款。同时,对于拒不还款和签订还款协议的单位,将交各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于竣工验收但是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按照工作的要求,按照年度比例制定偿清拖欠工程款计划。 市劳动保障局将督促各个施工企业在今年9月底之前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确保于2005年春节之前全部完成兑现工作。 为了确保兑现工作的顺利完成,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使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上访,查处以各种名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遏制新的拖欠发生 为了预防和遏制新的拖欠发生,广州市将推行一系列强制措施。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强制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实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通过实施担保制度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相关部门还将大力培育劳务分包市场,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此外,建设领域还要加强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行为要记入信用档案,公诸于众。 为避免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广州市将严格项目审批、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等程序。对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少于工程合同价50%,以及建设工期超过一年、到位资金少于工程合同价30%的,不许报建和开工建设。 链接 政府拖欠占三成多 建设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3660多亿元,其中12.4万个竣工项目拖欠总金额为1755.88亿元。统计显示,全国已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1755.88亿元,其中政府拖欠642.80亿元,占36.61%。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突出,清欠难度较大。 截至8月6日,全国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82.79亿元,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323.49亿元的87.42%。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中,市政工程、教育工程、交通工程拖欠尤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