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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障牵引收费实施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0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汤琦琳)从今年9月1日起,道路清障牵引收费开始实施新标准,所有牵引服务单位的收费都不得高于政府公布的指导价范围。

  据了解,此前本市牵引费的收费标准一直为每辆每次250元;过江车辆抛锚牵引费每次收300元,而新标准则更加细化。从明天起,地面道路牵引费最高收费标准为:小客车每辆每次150元;大客车每辆每次400元;小货车每辆每次200元;大货车每辆每次500元;特大型车(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每辆每次600元。事主可以要求收费单位提供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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