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征婚广告禁说“富翁靓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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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38 南方都市报 |
成都征婚广告禁说“富翁靓女” 20名“红娘监督员”秘密上岗,严查婚介广告模糊用语 本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8月29日,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透露:今后,类似使用“富翁”“俊男”“靓女”等这类“模糊”用语的征婚广告将严禁刊出。 成都市民政局的此番举措意味着,“俊男,开发商,多套住房、名车,欲寻貌美气质佳女子为伴侣……”“靓女,气质佳,自办实体有房、车……”凡此种种出现在报刊上字眼惑人的征婚广告将被紧急叫停。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说,成都市规范婚介广告用语的相关措施要求,今后婚介机构广告用语,只限刊播征婚者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而对经济来源等只能用“有”或“无”来表述。详情各婚介机构可咨询其所属的区(市)县民政部门。 与此同时,20名神秘“红娘监督员”29日起正式接受成都市民政局聘请,以征婚者身份对市内各婚介机构的广告规范用语进行调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称,一旦发现刊登虚假广告或违规经营的婚介所,将对其进行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