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审孕妇遭劫致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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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北京公审孕妇遭劫致死案 疑犯希望该案尽快宣判,其自认死有余辜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0日开庭审理了轰动京城的“劫杀孕妇案”,涉嫌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蔡青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蔡青是今年4月份一名孕妇在北京市赵公口桥附近遭到抢劫并被致死案件的凶犯。 现年21岁的上海无业人员蔡青,于今年4月19日20时许在北京市丰台区赵公口桥附近一过街天桥下伺机抢劫,适遇途经该地的30岁孕妇刘某,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刘胸腹部数刀,致刘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抢得刘一双锐步牌运动鞋后逃离现场。后又于4月21日19时许,携带尖刀到北京市崇文区天坛南门西侧,乘行人24岁的林某不备,抢得林一部手机,在逃跑途中被抓获。蔡青归案后说:“我对不起我父母,也对不起受害者的家人,我是一个有罪的人,如果判处我死刑,我死有余辜。” 据悉,在抢劫致死孕妇刘某和夺走林某手机之前,即4月14日14时许,蔡青还在上海一位70岁的居民陆某家中欲盗窃财物时被陆发现,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陆颈、背部数刀,致陆失血性休克死亡。后从陆家中抢得两张储蓄存折、一张银行卡。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蔡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公民财物,并致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提起公诉。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结束前,蔡青请求法院能尽快宣判。法庭宣布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图: 涉嫌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蔡青在庭审上。《新京报》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