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蓄电池被判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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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0:0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偷车子蓄电池,朱某被厦门市湖里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大年初三晚,朱某来到湖里县后的一家院子,看到有两辆微型车停在院子里,于是把两辆车的蓄电池偷了。一周过后,朱某又在湖里区县后农贸市场,偷了2对蓄电池。因屡屡得手,使朱某信心倍增,又连偷了数次。 法官提醒市民,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车主最好在汽车蓄电池上拴上螺丝,包上外壳。(来源:陈艳 通讯员 杨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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