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一原镇党委书记贪污受贿1700万元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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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1:09 法制日报 |
成都市一原镇党委书记贪污受贿1700万元被公诉 本网讯中新社成都八月三十日电(王鑫)来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成都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成都中国西部阳光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龙泉驿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朱福忠涉嫌贪污、受贿一千七百万元人民币一案,近日由检察机关正式向该院提起公诉,该院将于近期快审此案。 公诉机关在指控中称,朱福忠在担任龙泉驿区同安镇党委书记、成都中国西部阳光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于二00二年十一月以急需还高利贷为名,向在同安镇承建项目的四川大行宏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某索要二百万元,董某被迫送给其一百一十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一九九八年至二00三年一月期间,朱利用职务之便,以“借款”和“镇政府开支大需要帮助”等为由,向在同安镇承建工程的九家建筑公司索要款项多达一千一百八十三万元,将此款用于冲抵以前用白条套取的公款和个人炒股。此外,朱从二00一年至二00三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假收据平账等手段,侵吞镇财政公款三百三十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公诉机关认为,朱福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一千三百余万元,并采用虚假收据平账等手段侵吞公款四百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遂以此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