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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失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1:1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8月30日讯(通讯员 周传美 刘文胜记者李凌)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失火、包庇案:一名16岁的少年被认定犯失火罪,免予刑事处罚;该少年母亲及所在村原村主任犯包庇罪,均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今年2月13日,汝城县村民袁留娥与其儿子何强(化名)在其自留地拔棉花杆。何强焚烧茅草时不慎引发山火,共烧毁森林面积204亩。

  汝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火灾情况调查时,袁怕儿子被抓,便哭着对镇人大代表、该村村委会主任何改生说,她愿替儿子承担责任。何被袁留娥的“母爱”感动,对知情村民说:“我说是袁留娥点的火,你们也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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