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娜”中受损民房重建 免收部分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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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5:0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徐跃年 宁波晚报讯为帮助受“云娜”台风影响的受灾地区群众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轻受灾群众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市物价局昨日公布对受灾毁损民房重建免收部分收费项目,执行时间本月13日起至12月31日。 据了解,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证书工本费、房屋安全鉴定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土地证书工本费等。另外还免收一些服务性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