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家园违规收取物业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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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0:2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第二天,记者在青春家园物业公司办公室,见到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江西(深圳)南光物业管理公司万勇。万勇说: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水电道路没有开通的情况下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但开发商欠了我们的钱没付,并且开发商(江西刚强房地产公司)授权我们可以向小区业主提前收取物业费。随后,记者找到江西刚强房地产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则表示这是物业的事,必须找物业公司才能解决。 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 本报记者吕宙巡摄影报道(大江网-江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