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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家园违规收取物业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0:28 大江网-江西日报
  上周,读者徐先生来到本报投诉说,自己在青春家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复式住房,本想早日把父母接进新居以享天伦,无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多时,自家门前依然是泥沙一堆堆,无路可走,更别提搬家了。更令徐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在如此情况下,小区的物业公司却多次要求收取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徐先生对此提出质疑。

  第二天,记者在青春家园物业公司办公室,见到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江西(深圳)南光物业管理公司万勇。万勇说: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水电道路没有开通的情况下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但开发商欠了我们的钱没付,并且开发商(江西刚强房地产公司)授权我们可以向小区业主提前收取物业费。随后,记者找到江西刚强房地产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则表示这是物业的事,必须找物业公司才能解决。

  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

  本报记者吕宙巡摄影报道(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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