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公务员休假不如强制锻炼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3:3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陕西 吕小骊 8月31日,我一下就看到两个有关公务员的新闻:一个是《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市宝山区开始实行强制带薪休假制度,近3000名公务员不仅可以享受到带薪休假,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年休假补贴;第二个是《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公务员的亚健康状态相当普遍,“机关病”现象突出。 老实说,宝山区的做法是玩弄了一个概念,带薪休假指的是休假时不扣薪,而这个带薪休假却成了“加薪休假”,因为公务员在休假时已经拿了本职的一份工资,现在还发补贴,不是“加薪”是什么?这种“利为干部所谋”的做法是否征求了老百姓的意见?我不否认国外早已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但是,在享受待遇上别忙着和国外“接轨”,在工作效能上先和国外“接轨”了再说。 回过头来再说公务员的“机关病”。不客气地说,颈椎病、高脂血症、脂肪肝、高血压这些都是“富贵病”,检查检查农民,有多少得这些病的?如果一个人平时营养过剩,加上四体不勤,他不得病谁得病? 把这两个新闻串起来,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即使是强制休假,也无助于公务员身体素质的好转。年休假照休,“机关病”不见好转,病了还得照常请假。如此算算,公务员一年到底能上多少天的班?如此一来,还不如把强制休假改为强制锻炼,把年休假的时间改为体能训练、达标考核的时间,把休假补贴的钱用来请教练呢。 我认为,训练公务员,对他们实行体能达标考核,他们身体好了,病就少了,公费医疗的钱就花得少了,节省了财政资金。这是对国家对个人都有利的事情。 日前,教育部要求大学生体质不达标不能毕业。一直以来,我们的体质标准从来是针对学生的,一进入社会,便放任自流。现在,是否也应出台个《公务员体质健康标准》,逼着公务员锻炼身体,改变现在锻炼身体的大多是老人和小孩的不正常现状?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0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