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风险将由财政和高校各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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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0:5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吕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国将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担50%。 据吴晓灵介绍,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具体比例在招投标选择经办银行时确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财政承担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违约率高的学校多承担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这样可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财政和普通高校的责任加重,将更积极地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吕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2004年秋季开学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改变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全部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