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气象局发布消息:将处罚擅自放飞大型气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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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1:33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9月1日电漂在空中的大型气球增添喜庆气氛,但这些气球如施放不当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广州市气象局发布消息:广州将对施放气球进行规范管理,今后从事施放气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施放气球资质证和资格证,违规者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目前施放气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是从事施放气球的单位众多,这些单位和人员有些未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操作很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近几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过多起氢气球爆炸伤人事故。三是广州市举办大型活动的机会多,施放气球的数量大,气球固定不牢而飞跑的事件屡屡发生,给航空飞行造成安全隐患。 广州市气象局有关人士介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对升放气球有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不得影响飞行安全。其中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将对施放气球进行规范管理,日后广州市从事施放气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施放气球资质证和资格证,未取得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已取得资质证的单位和已经取得资格证的个人在每次进行施放气球作业之前,必须按规定报批,待批准后才能作业。违反规定而情节严重的,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