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32个县市区今秋推行教育收费"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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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8:01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合肥9月1日消息(记者张树国)今天是新学年的第一年,安徽省选择32个县市区政府办的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这32个县市区中,原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仍按原标准实行“一费制”,新增的1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新标准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其他县市区按照原标准执行。此外,书费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价格核定。由于各地实际选用的版本不同,实际书费由当地物价部门依据上述用书核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住校生的住宿费、农村学校搭膳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除上述费用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收费时应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也不得通过学校搭车收费,不得向学校乱集资和摊派各种费用。 为确保每一个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安徽省已于日前下拨了47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为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对象包括:孤儿、绝对贫困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部分低收入家庭子女,其中优先资助三峡移民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各中小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将酌情减免收费,减免比例为应收费总额的5%左右,贫困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可适当放宽,对扶贫对象、军烈属、下岗职工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优先照顾。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