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雇凶杀夫案昨一审公开宣判 3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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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0:07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2003年初开始,丁君兰高价雇用李振海、郑三毛、田宝文(批捕在逃)、刘会军等人密谋杀害马某,其间曾以制造车祸、枪杀等手段但均未得逞。今年3月24日晚,数名被告用铁棍击打、胶带缠脸等手段将马某杀害,并制造马某被绑架的假相。3月27日,案件告破。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君兰为达到与被告人冯延军共同生活的目的,产生杀害其夫马某的念头,主谋并多次分别与被告人李振海、冯延军预谋、策划,重金雇用被告人李振海、郑三毛、刘会军共同实施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振海、郑三毛且因非法持有枪支,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五被告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丁君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振海、郑三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会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冯延军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高达69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则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不予赔偿。 据了解,丁的丈夫马某长期从事酒业生意,颇为富有,而丁君兰则负责会计事务,掌握钱财,被当地人称为“富婆”。她为了杀害丈夫,仅雇凶的费用就高达30万元。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其他4名被告面无表情,丁君兰则捏着一团卫生纸不停地擦眼泪。当听到“死刑”二字时,丁险些瘫倒在地,旁听人群中的被告家属则哭成一团。参与旁听的市民议论纷纷:“(被告)心也太狠了,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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