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梅州“8·28”事故抢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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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2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 8月3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对参与梅州“8·28”煤矿事故抢救的各有关单位、消防官兵及救援人员予以表彰。 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又一村连江煤矿由于井下电缆起火引发火灾,61名正在作业的矿工和管理人员被困井下,生命岌岌可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十分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一定要尽全力把困于井下的工人全部救出,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该省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率工作组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安全生产事故,梅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及时赶到现场,迅速成立抢救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工作。广大警民同心协力,连续作战。特别是参战的消防官兵和矿山救护队,先后20多次轮番深入几百米的井下灭火救人。经过近27个小时的昼夜奋战,至8月29日中午12时20分,安全救出56名被困矿工,仅5人遇难,创造了煤矿安全事故抢救史上的奇迹,也为全省各地抢险救灾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沈宣) 《华南新闻》 (2004年09月02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