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教育也要从娃娃抓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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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2:07 新京报 |
昨日《新京报》刊登题为《“爱情教育”不该成为青春禁忌》的社论。笔者认为,社论中对有关爱情题材作品以及爱情本身的这番考量和讴歌,终归还是从一个成年人的眼光来看待和品评的。爱情固然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但爱情观的培养和教育理应遵循人们的认识规律以及自身的成长发展规律。在孩子们眼中,爱情也许就是爱情,恐怕还难以从爱情文章中参透那么多的人生哲理。事实上,对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来说,“不懂爱情”也许并非坏事。相反,如果刻意地为其灌输某些爱情观念,恐怕倒会引发更多“成长中的烦恼”,并且多少有些背离教育事业的宗旨。 中小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接受知识、技能方面的教育,做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当然,这里也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情感教育。这也是教育内容中重要的一环。但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情感教育应当是全面的、综合的,是一个潜移默化相互浸润的整体,包括亲情、友情等,当然也不排除某些朦胧的异性间的好感。实际上,在中学生那里,这种好感是否就可以与爱情的提法直接挂钩是很难判定的,这也是为什么不宜单独设立爱情教学单元的原因之一。毕竟,我们可以设置整套的情感教育课程体系,但也不宜将爱情作为一个独立单元拿出来予以特别介绍或“学习”。 爱情作为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形式之一,它具有神圣性和不可亵渎性,同时它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私密性。尤其是在教育活动中,它是不宜成为张扬或炫耀之物的。它可以悄悄出现在学生们的课外读物里,也可以出现在外界的小说、电视里,但却绝对不适合堂而皇之地展示于孩子们纯美、清新的教科书当中。 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目前一些教育创新举措频频出台,包括前一阵某学校倡导学生学习“狼”的精神等,都引起人们议论纷纷。教育部门在推出一些注定会产生某种争议或效应的措施前,是否广泛听取了广大学生家长、学生乃至社会公众的意见,如何履行必要、适当的论证、验证程序,并设立相应监督机制等等,都是需要让人们事先弄明白的。 墨帅(北京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