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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扩大实施居住证制度(新闻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3:21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上海9月1日讯 记者戎霄今天从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

  新颁布的《暂行规定》对居住证的申领和发放、居住证持有人的相关待遇,以及居住证相关管理活动等内容作了规范。与原来实行的“引进人才居住证”相比,新的居住证适用对象范围更广,办证手续更加简化,持证人的待遇可以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居住证的有效期分1年、3年和5年3种。

  居住证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扩大实施居住证制度是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居住证持有人所享有的待遇上。这些待遇包括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为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参加上海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传染病防治服务,参加社会荣誉评选等。

  此外,《暂行规定》实施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验证盖章手续,也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

  《华东新闻》 (2004年09月02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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