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被判刑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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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杭州9月1日电 (方益波、王怿文)8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钟麓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王钟麓1993年至1998年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浙江置地联合公司、杭州华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达山在资金借贷、土地转让、土地加价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1998年至2000年间,先后5次非法收受孙达山所送人民币39万元。1993年至1994年,被告人王钟麓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在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项目及上海鸿发苑项目中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人民币4446.7327万元。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02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