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司机克扣游客费用 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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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37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刘鲁)昨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四川新东方国际旅行社及驾导人员在接待游客中因监管不力和擅自改变行程并自拿回扣,从而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严肃处理。 7月16日,四川新东方国旅操作由37名游客组成的散客团赴九寨沟、黄龙旅游,租用四川交运旅游运业有限公司联运旅游分公司的旅游车,并委派成都导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导游黄丽随团提供导游服务。 黄丽在未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安排该团28人观看歌舞表演,收取游客160元/人费用,而实际支付门票费为70元/人。7月18日,黄丽擅自改变计划,安排游客购物,并私自收受回扣。7月19日,按照计划该团应从茂县直接返回成都。途中,黄丽安排27名游客前往都江堰游览,并收取80元/人的门票、停车等费用,而实际支付门票费为48元/人。克扣费用与驾驶员纪秋元平分。 旅游、交通执法部门昨日分别对该旅行社及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对四川新东方国旅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2、没收成都导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导游黄丽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4432元,一次性扣导游年度管理分值10分,暂扣导游证,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3、责成四川交旅运业公司对驾驶员纪秋元作出调离驾驶岗位的处理,同时,退还多收取的停车费并罚款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