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农民工患大病医疗费可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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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4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电(王文韬弓琳)北京市日前已经正式颁布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外地农民工将正式加入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之中,这就意味着外地农民工在京打工期间患病治疗将按规定享受到报销医疗费的待遇。《办法》规定,外地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报销范围是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说,此次出台的农民工医保政策有两大特点,一是保大病,“大病”的范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待遇一样,但不将一般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其中。二是保当期,指的是农民工在北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缴费的,就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一旦离开北京或停止缴费就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