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淮南药械业实行不良行为警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4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赵顺)8月下旬,淮南市药监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不良行为警示制度(试行)》,每季度对用药、用械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在网站或其它公众媒体上公告,同时将用药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警示制度明确规定,不良行为是指违反“一法两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将被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监督力度。第二次发生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还将依法从严审查或依法不受理其它业务的申请。第三次发生同一不良行为的以及一年中出现三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建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产品批准(注册证)文号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医疗机构,建议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建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招标中进行评标及医保定点医院评定和年审中,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给予扣分。对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一年度内未发现新的不良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注销该项不良行为记录。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议机动车撞人负全责
新丝路模特大赛
新浪财经人物(1500个)
可口可乐含精神药品?
同学录开张欢迎加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张学良的红颜知己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