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害“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曹发贵的凶手方汝龙执行死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7:34 法制日报 |
杀害曹发贵的凶手被执行死刑 本报合肥9月1日电(通讯员江烽周瑞平记者李光明)今天上午,安徽省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害“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曹发贵的凶手方汝龙执行死刑。 今年5月16日上午8时许,和县乌江镇黄坝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曹发贵到方汝龙家调解方与同村村民狄和发之间的民事纠纷。方汝龙不服调解,先从家中拿出一把镰刀对曹的左小腿猛砍一刀,后又拿了一把铁叉追赶至曹发贵包扎伤口的村民家,先后持铁叉、铁质打气筒、木质长条板凳、石头等对曹发贵的头部等部位戳、打、砸,后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制止。曹发贵在被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 8月6日,巢湖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方汝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方汝龙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8月23日依法受理后,迅速组织审判人员审理此案,他们认真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8月27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故意杀人犯方汝龙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