孰是孰非难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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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09 北方晨报 |
本报讯帮办热线2858119报道昨日,一位市民来到本报,陈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当天上午这位姓周的市民在一个电器商行里买了一台北京牌的小型电视和一个支架,通过多次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一致,以480元成交。周先生回家之后,发现电视后面的螺丝松动了,就打开查看了一下,发现电视机里的显像管是别的品牌的旧产品。在该商行开出的收据上写着保修期三个月的字样,别的像包退、包换之类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随后,本报记者和这位周先生来到了该家电商行,该店的售货员说他们卖的商品全是新货,根本没有像周先生说的那种情况。一位不知姓名的售货员说:“你当时在这里是看好了的,拿回家之后,现在又回来换,谁知道在这段时间里你没有做什么手脚吗?这种情况退货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了,要不你就添点钱换一个别的品牌的得了。”在周先生与售货员唇枪舌剑了数小时后,他最终取得了退货的机会。 事后,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对于上面的情况,双方都有错误的地方。对经销商来说,根本没有权利在发票上限定包修的时间,消费者购买彩色电视机有统一的包修服务规定。对这位消费者来说,他不应该回家自己打开电视机查看,如果表示怀疑质量问题,应该在买的时候说明。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提示广大市民,在买家电的时候要当场检查你买的商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依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李勇 |